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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公开招聘11名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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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公开招聘11名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防灾、救灾和减灾能力,确保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队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

  劳务派遣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涉县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具有涉县户籍的,也可报考。

  6.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7月2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具有特殊技能(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1及以上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医疗、汽修、救生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7.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高1.65米(含)以上,双眼裸视力为0.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学籍、党、团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森林草原消防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21日在涉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涉县人力资源产业园区三楼人力资源派遣中心(涉县开发区开元街)。联系电话:3897770。

  4.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照片6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后)。

  5.报名费用: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

  ①10米×4往返跑;②立定跳远;③1000米跑;④引体向上。

  评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岗位工作需要。每项25分,上述四项满分100分。

  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按照进入笔试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低于1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在“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公众号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招聘基本身体条件等相关要求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公众号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据笔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次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为3年,新入职森林草原消防队员试用期1个月。新录用后每月工资约2580(含个人保险缴纳金),合同满三年逐年每年增加服务补偿金20元。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

  五、其他事项

  1.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情况,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场作弊违规者,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4.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5.对招聘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涉县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的解释为准。



  涉县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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